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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法院审理查明,年7月至12月间,哈尔滨凯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者安凯(在逃)取得哈市至巴彦县镇东乡韦家岗客运线路经营权后,安凯和被告人夏立颖为防止出租车司机、拼车司机拉走客源,组织并指挥被告人宫凌众、丁洪福、路遥等人,形成恶势力,对巴彦镇东乡村附近的客运线路进行看守,多次肆意对过往的出租车和私家车进行盘查、打砸,对司机进行辱骂、恐吓、殴打,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立颖多次纠集被告人宫凌众、丁洪福、路遥等3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四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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