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首乌藤(批号:)性状、四川翼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蛭(批号:Y)检查(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磷酸苯丙哌林片(批号:)检查(含量均匀度)不符合规定,在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号摊位抽样的甘草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超细粉(批号:C)检查(装量)不符合规定。   三、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批号:)检查(农药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直属检查局和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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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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